本縣國中小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積分審查作業 訂於 113 年 5 月 1 日(星期三)假本縣蒜頭國小學生活動中心辦理,審查時間為上午 9 時至 11 時 30 分及下午 1 時至 3 時,逾時不予受理。 參與積分審查作業之教師,應檢附相關證件正本及影本 (請依申請表順序依序排列)各 1 份,正本驗後發還,影本 由縣府存查。 另本縣教師申請縣外介聘調動成功者,不得再申請當年度縣 內介聘。 其他詳如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