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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jcps - 輔導組 | 2024-02-15 | 點閱數: 119

就讀嘉義縣(以下簡稱本縣)國民小學
二 年級或 四 年級學生, 同時 符合下列條件者:
一、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
(一) 二 年級學生 其 一 年級下學期及 二 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之學習成績均達「甲
等」, 且四個成績中 至少有二個成績達「優等」。
(二) 四 年級學生 :其 三 年級下學期及 四 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之學習成績均達「甲
等」,且 四個成績中 至少有二個成績達「優等」。
二、具資賦優異特質者,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觀察推薦表總分在 40 分(含)以上。
伍、 簡章 索取
即日起
逕 向就讀學校 索取 或至 嘉義縣特教資訊網( http s ://spcedu.cyc.edu.tw/spcedu)
下載 。
陸、 鑑定 流程
一、初審
(一)觀察推薦: 由各國小教師 、 法定代理人 或 實際照顧 者 主動觀察, 推薦具優良學
習特質與表現及資賦優異特質之學生, 蒐集相關資料,向校內特殊
教育推行委員會 以下簡稱特推會 提出申請。 繳交 下列申請資料:
1. 鑑定申請表 附件 一 。
2. 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觀察推薦表 附件二 。
3. 入場證 附件 三 。
4. 學生成績單學生成績單((留校備查留校備查))。。
5. 初選鑑定費用每位學生新初選鑑定費用每位學生新臺幣 600 元,,完成報名手續後不得要求退費。
6. 持有鄉鎮市持有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持有原住民身分證明者、持有身心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持有原住民身分證明者、持有身心障礙證明障礙證明人士之子女或本人人士之子女或本人(請附證明文件影本)(請附證明文件影本)或鑑輔會或鑑輔會鑑定通過之鑑定通過之身心身心障礙障礙學生(免附證明)學生(免附證明),免收鑑定費。
7. 初審費用依就讀學校類型(初審費用依就讀學校類型(教育部核定教育部核定 110 至至 112 學年度嘉義縣公立高級中學年度嘉義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類型名冊等以下學校類型名冊)進行減免)進行減免,就讀非山非市類型學校者,初選費用新臺,就讀非山非市類型學校者,初選費用新臺幣幣 450 元;就讀偏遠地區學校者,初選費用新;就讀偏遠地區學校者,初選費用新臺幣 300 元;就讀特偏;就讀特偏或或極偏地區地區學校者,免收鑑定費。學校者,免收鑑定費。
(二)學校學校特推特推會會初審:由各校特推會彙整申請資料於於初選報名前完成資料審查並核前完成資料審查並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