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教師權益,惠請本校教師自行審查有無私立學校專任教師年資並是否有取得碩士、博士學歷之情形,於私立學校教師轉任公立學校教師」的敘薪正確性,請詳閱「教師待遇條例第 11 條解釋令」相關說明,如有疑義,請提供相關資料,再報縣府重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