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府 112 年 5 月 1 日府教發字第 1120103597 號函賡續辦理。 |
二、 | 為鼓勵及獎勵各校推行 Cool English 平台,修正旨揭計畫第柒點獎勵機制內容: |
(一) | 除原「Cool English 自主學習活動」、「Cool English 英閱王」及「Cool English 英聽王」三項外,為鼓勵各校引領學生參與本縣結合 Cool English 平台辦理英語自主檢測,增列「嘉愛英文」項目。 |
(二) | 調整每項目每班通過認證學生數,六班(含)以下學校須達班級總人數 65%以上,七班以上學校須達班級總人數 60%以上該班級即達標。 |
(三) | 餘依原計畫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