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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遊客 - 學務處 | 2019-06-15 | 點閱數: 405

一、本計畫目的係為協助學校具環境教育認證資格之教職員取得申請展延時數,並增進其環境教育相關專業知能,強化環境教育及規劃推廣的能力,認識環教相關法規及其重要性,兼顧理論與實務,輔導環境教育人員取得認證或辦理展延認證申請作業,以利學校環境教育之持續推行。

二、承辦學校:竹村國小(聯絡電話: 05-3693628 )。

三、時間: 108 年 8 月 12 日(星期一)~8 月 14 日(星期三)上午 8:30--下午 4:30 。

四、地點:

(一)本縣立圖書館 3 樓信義學堂。

(二)本縣永續發展協會東石鄉洲仔社區。

五、參與對象:

(一)以本縣各大專院校、高級中學、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具備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為對象。

(二)並以 108-109 年度需參加展延認證者優先錄取。(依教育部及環保署認證證書有效日期為參考依據),開放部分名額提供鄰近縣市學校參加,以達資源有效利用及共享原則,預計錄取 80 名。

六、報名方式:

(一)本研習為環境教育展延課程研習,請學員務必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https://elearn.epa.gov.tw)報名,全程參與者核發 15 小時環境教育人員展延時數證明(含環境教育法規 3 小時)。

(二)108 年 8 月 12 日下午為認證資料審查作業與輔導,不核予研習時數:說明

1、學員於證書有效期限內累積 30 小時展延時數(含 3 小時環境教育法規)即符合申請展延條件,故全程參加本研習活動可獲 15 小時。

2、再加上數位學習展延時數最高採計 15 小時(相關課程可至「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或至「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等網站查詢),合計 30 小時展延時數,就能提出展延認證申請。

3、每一次展延證書有效期為五年。

七、參加人員給予公(差)記登記,研習內容大綱及其餘應注意事項,詳見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