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象:以全國106學年度公私立國民中小學1-5年級、7-8年級學生家庭為對象,且參賽學生家庭用電種類須為表燈用電戶。
二、評比:依各校參賽學生家庭107年6-11月與106年同期相較之節電率及總節電量(以107年7-12月份電費單為計算基準),進行排序評比。
三、獎勵:請參閱附件。
四、報名:請向總務處索取家長參賽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