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鹿滿數位機會中心辦理
「嘉義縣山區104年度國小親子簡報製作比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
嘉義縣鹿滿數位機會中心 104 年度營運計畫之推廣教育子計畫。
貳、目的
一、藉由簡報設計與製作,使親子共同回味往日時光,增進親子情感。
二、配合數位機會中心的教育訓練,提昇社區親子的資訊運用能力。
三、將相關成果以數位化方式聯結在數位機會中心網站,以達宣傳之效。
參、輔導單位
嘉義縣政府、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肆、主辦單位
鹿滿數位機會中心。
伍、參賽資格
一、就讀或服務於竹崎、大埔、梅山、番路及阿里山等鄉,鄉內各國小學生及家長。
二、採自由報名參加,各校至多 2 隊報名參加,每隊 1 名學生、 1 名家長、及 2 名
指導教師。
三、每位參賽組員至多參與 1 隊。
陸、比賽內容主題
一、比賽內容:
(一)家鄉人物、景觀、歷史文化、風俗習慣及特產等有關家鄉特色或家鄉活動的
一切皆可。
(二)參賽作品限以微軟 Powerpoint 軟體製作。
二、比賽方式
(一)每隊限學生及家長各 1 名,以「簡報筆」控制簡報播放,親子皆要報告。
(二)每隊時間限定 5 分鐘,於限定時間前後 30 秒內均不扣分,不足或超過時間
者,每 30 秒扣總平均分數 1 分; 4 分 30 秒一聲短鈴、 5 分 30 秒一聲長鈴。
柒、比賽時間及地點
104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起於鹿滿國小舉行。
捌、報名方式
參賽學校請於 104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三)前將報名表 E-mail 至鹿滿國小公務信
箱( lmps@mail.cyc.edu.tw )收。
玖、得獎公佈
於評審後公佈,得獎名單並公佈於鹿滿國小、鹿滿數位機會中心網站。
拾、獎勵辦法
一、第一名( 1 名):每組數位獎品乙份,學生及家長縣府獎狀乙紙,教師指導獎
狀乙紙。
二、第二名( 2 名):每組數位獎品乙份,學生及家長縣府獎狀乙紙,教師指導獎
狀乙紙。
三、第三名( 3 名):每組數位獎品乙份,學生及家長縣府獎狀乙紙,教師指導獎
狀乙紙。
四、優選( 3 名):每組數位獎品乙份,學生及家長縣府獎狀乙紙,教師指導獎狀
乙紙。
五、各組作品若達一定成績,擇優增加優選得獎人數。
拾壹、評審
外聘輔導團隊或是專家學者擔任評審。
拾貳、評分標準
主題內容 50%、發表技巧 30%、資訊使用能力 20%。
拾參、其它事項
一、參加比賽作品需於比賽當天繳交 1 份完整簡報作品光碟。
二、得獎的作品一經公佈,各隊不得任意更改學生及指導老師姓名。
三、主辦單位於比賽當日提供電腦、單槍及相關軟體。
四、作品評審後,得獎作品使用於主辦單位的數位機會中心網站。得獎作品之著作
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依宣傳所需,行使一切非商業性使用、無
限次公開展覽及上網展示之權利,均不另行給酬。
五、若有第三人對圖片中的人、建築或其他事物提出權利聲明或不滿,參賽者應對
圖片所引發的法律責任負完全責任。其涉及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
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六、參賽作品除應符合比賽主題,並以未曾公開發表為限,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七、參賽作品嚴禁盜用他人作品,違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資格,得獎者追回已獲
獎品及獎狀。
八、凡參加者均視同遵守本簡章之規定。其他未訂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拾肆、服務學校請惠予工作人員、參加人員及相關指導老師公差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