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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 jcps - 教務處 | 2015-09-02 | 點閱數: 360

嘉義縣鹿滿數位機會中心辦理

「嘉義縣山區104年度國小親子簡報製作比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

嘉義縣鹿滿數位機會中心 104 年度營運計畫之推廣教育子計畫。

貳、目的

一、藉由簡報設計與製作,使親子共同回味往日時光,增進親子情感。

二、配合數位機會中心的教育訓練,提昇社區親子的資訊運用能力。

三、將相關成果以數位化方式聯結在數位機會中心網站,以達宣傳之效。

參、輔導單位

嘉義縣政府、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肆、主辦單位

鹿滿數位機會中心。

伍、參賽資格

一、就讀或服務於竹崎、大埔、梅山、番路及阿里山等鄉,鄉內各國小學生及家長。

  二、採自由報名參加,各校至多 2 隊報名參加,每隊 1 名學生、 1 名家長、及 2 名

      指導教師。

  三、每位參賽組員至多參與 1 隊。

陸、比賽內容主題

一、比賽內容:

(一)家鄉人物、景觀、歷史文化、風俗習慣及特產等有關家鄉特色或家鄉活動的

      一切皆可。

(二)參賽作品限以微軟 Powerpoint 軟體製作。

二、比賽方式

(一)每隊限學生及家長各 1 名,以「簡報筆」控制簡報播放,親子皆要報告。

(二)每隊時間限定 5 分鐘,於限定時間前後 30 秒內均不扣分,不足或超過時間

      者,每 30 秒扣總平均分數 1 分; 4 分 30 秒一聲短鈴、 5 分 30 秒一聲長鈴。

柒、比賽時間及地點

    104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起於鹿滿國小舉行。

捌、報名方式

    參賽學校請於 104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三)前將報名表 E-mail 至鹿滿國小公務信

    箱( lmps@mail.cyc.edu.tw )收。

玖、得獎公佈

    於評審後公佈,得獎名單並公佈於鹿滿國小、鹿滿數位機會中心網站。

拾、獎勵辦法

  一、第一名( 1 名):每組數位獎品乙份,學生及家長縣府獎狀乙紙,教師指導獎

      狀乙紙。

  二、第二名( 2 名):每組數位獎品乙份,學生及家長縣府獎狀乙紙,教師指導獎

      狀乙紙。

  三、第三名( 3 名):每組數位獎品乙份,學生及家長縣府獎狀乙紙,教師指導獎

      狀乙紙。

  四、優選( 3 名):每組數位獎品乙份,學生及家長縣府獎狀乙紙,教師指導獎狀

      乙紙。

  五、各組作品若達一定成績,擇優增加優選得獎人數。

拾壹、評審

    外聘輔導團隊或是專家學者擔任評審。

拾貳、評分標準

    主題內容 50%、發表技巧 30%、資訊使用能力 20%。

拾參、其它事項

  一、參加比賽作品需於比賽當天繳交 1 份完整簡報作品光碟。

  二、得獎的作品一經公佈,各隊不得任意更改學生及指導老師姓名。

  三、主辦單位於比賽當日提供電腦、單槍及相關軟體。

  四、作品評審後,得獎作品使用於主辦單位的數位機會中心網站。得獎作品之著作

      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依宣傳所需,行使一切非商業性使用、無

      限次公開展覽及上網展示之權利,均不另行給酬。

  五、若有第三人對圖片中的人、建築或其他事物提出權利聲明或不滿,參賽者應對

      圖片所引發的法律責任負完全責任。其涉及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

      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六、參賽作品除應符合比賽主題,並以未曾公開發表為限,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七、參賽作品嚴禁盜用他人作品,違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資格,得獎者追回已獲

      獎品及獎狀。

  八、凡參加者均視同遵守本簡章之規定。其他未訂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拾肆、服務學校請惠予工作人員、參加人員及相關指導老師公差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