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104年國民中小學校園資訊教育應用推廣
-國小學生「自由自在數位說故事比賽」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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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 104 年度資訊教育推動細部計畫-國民中小學資訊知能培訓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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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 104 年度資訊教育推動細部計畫-中小學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創新教學模式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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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數位說故事的方式製作影片,增進學生運用軟體操作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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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免費軟體的推廣與介紹,培養學生尊重智慧財產權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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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進學生對網路資源的合理運用認知及創用 CC 檔案分享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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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單位: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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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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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民雄鄉福樂國小(國教輔導團資訊教育議題國中小組召集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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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辦單位:中埔國小、東榮國小、義竹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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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繳交: 104 年 9 月 14 日(一)起至 104 年 10 月 16 日(五)止,作品及報名表、腳本一律上傳至指定網址,方完成報名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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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時程: 104 年 10 月 19~23 日,邀請資訊教育領域專家學者線上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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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公佈: 104 年 10 月 28 日(三)下午 5 時前公告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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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員組成:國小三~六年級學生,隊員不分男女可混合各年級,每隊至多 3 名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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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隊數:國小 13 班(含)以上學校每校至少組 1 隊參加,至多可報名 2 隊。 12 班(含)以下學校限組 1 隊,採自由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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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格式:檔案大小 15MB 以內,視訊大小 1024x768 的 WMV 格式影片。視訊大小請勿調高或降低,避免畫面品質不佳或下載時間過長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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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主題:符合「嘉教五讚~認同力」或與校本課程相關之主題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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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方式:
(1)教師先指導學生編寫故事腳本,故事腳本的照片僅需編輯故事內容照片,不包含片頭片尾照片,腳本編寫完成後再進行數位照片後續編排。
(2)故事腳本定稿後,請將學生手寫的故事腳本掃瞄並轉換成 PDF 檔以備上傳。
(3)影片分為片頭、故事內容及片尾三大段落,可加入背景音樂。
(4)作品內不得使用未經授權的照片及音樂,以免違反著作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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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編排:照片張數及詳細編排方式請見下表說明。
影片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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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張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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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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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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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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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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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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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學校名稱、作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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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可刷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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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可自由選擇,與故事相關者較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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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錄製旁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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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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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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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影片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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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學生旁白說明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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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與腳本編排之照片及文字內容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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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不得後製或加上任何特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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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使用原始照片者扣總平均分數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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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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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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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製作學生姓名與指導老師姓名,亦可加入感謝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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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可刷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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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可自由選擇,與故事相關者較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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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錄製旁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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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照片:換場特效不限,惟以不影響評審觀看為原則。僅限使用照片原始檔,不得使用任何影像處理軟體後製(例如加上邊框或額外圖案),亦不得加上任何特效處理。若作品照片經評審檢視確實有如上狀況,該作品之成績將扣總平均分數 1 分。
基於尊重著作權之理念,請自行指導學生拍攝照片,不得上網取用或引用他人所拍攝之照片。若因此發生著作權爭議情事,依「授權書暨承諾書」內容,概由參賽指導教師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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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文字:照片需加入標題文字簡要說明,格式以橫向一列為限,並且以不影響整體美感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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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軟體:建議使用 Photo Story 3 for Windows(免費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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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作品格式不符規定、與本計畫主題不符、或所上傳書面資料有缺漏、腳本撰寫內容與影片所呈現文字及旁白明顯不符者,得經由評審共同議決不予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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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檔案:每隊需成功上傳以下五個檔案:
(1)數位說故事影片(WMV 格式,詳見作品格式說明)
(2)報名表 PDF 檔(如附件一)
(3)故事腳本 PDF 檔(如附件二)
(4)學生製作影片歷程佐證照片 2 張之 PDF 檔(如附件三)
(5)指導老師親筆簽名之參賽作品著作權授權書 PDF 檔(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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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報名:
(1)將上述 5 個檔案,依網頁說明上傳至承辦單位指定的網站即完成報名手續;作品一經上傳成功,參賽隊伍即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抽換,亦不得以檔案缺漏為由要求補件,請指導老師上傳前多加留意;未於期限前完整上傳作品檔案者,視同自動放棄參賽資格。作品檔案大小詳見「陸、作品製作」。
(2)本次比賽檔案上傳網址為 http://163.27.77.215/dstg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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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老師:每位指導老師限指導 1 隊,不得跨校亦不得跨隊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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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人員:
由承辦單位邀請資訊教育專家學者 3 位進行線上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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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標準:
(1)故事結構 40%、腳本內容 30%、整體風格 20%、製作技術 10%,總分 100 分。
(2)成績評定:總平均分數 90 分以上為特優, 85~89 分為優等, 80~84 分為甲等, 70~79 分為佳作,低於 70 分者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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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標準:
(1)參賽學生:作品獲佳作以上之參賽隊伍,頒發團體獎狀每人 1 紙,以資鼓勵。
(2)指導教師:獲獎之團隊指導教師頒發獎狀 1 紙,以資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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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國教輔導團資訊教育議題國中小組全體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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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獎勵:活動圓滿辦理完成時,承辦工作人員依據「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獎勵基準」規定辦理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