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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jcps - 比賽訊息 | 2011-10-28 | 點閱數: 1168
嘉義縣100學年度國小學生主題簡報發表比賽實施計畫
一、 目標
(一)   鼓勵學生透過團隊合作,整合學習內容,並運用資訊媒體呈現學習成果。
(二)   促進師生共同學習與成長,推廣資訊科技及自由軟體融入各領域教學活動。
二、 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三、 承辦單位:祥和國小(國教輔導團資訊教育議題國小組召集學校)
四、 協辦單位:太平國小、竹園國小、東榮國小
五、 實施方式:
(一) 參加對象:
A組:全校班級數13()以上之學校均須報名參賽,每校限組1隊。參賽學生為五年級()以上之學生,每隊2-3人。
B組:全校班級數12()以下之國小自由報名參加,每校限組1隊。參賽學生為四年級()以上之學生,每隊2-3人。
(二) 指導教師:每隊均得遴請校內教師1-2人擔任指導教師,不得跨校指導。
(三) 報名方式:
1.報名表繳交:請參加隊伍填妥報名表(如附件一),於100114()17:00前以電子郵件傳送至指定收件Email信箱(cycshps@gmail.com)彙整(以電子郵件收件時間為準),傳至其他信箱或以傳真、口頭、逾期報名者均不受理。
2.簡報檔繳交:各隊應於1001118()17:00前,將參賽簡報檔案以光碟片掛號郵寄承辦學校祥和國小輔導室盧柏全主任彙整,請於信封註明「主題簡報發表比賽檔案光碟」。逾期(依郵戳為憑)未寄達之隊伍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3.簡報檔替換:原始簡報檔光碟寄達後,若需替換簡報作品者,辦理方式同作品繳交方式,並請於信封註明「簡報檔案替換光碟」,逾期不受理替換。
(四) 比賽程序:
1.各隊學生自選學習主題,整理學習心得及成果以OpenOffice.orgImpress軟體製作電腦      簡報,並依排定次序至承辦學校指定發表現場進行發表。
2.參加簡報發表時,每隊每位學生均須至少發表3分鐘以上,未上場發表之學生不列入獎          勵。
3.簡報發表出場順序由承辦單位依各校交通狀況逕行排定,並於100129()前公告          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
4.簡報發表時間,每隊以20分鐘為原則,其中包括:
 (1)學生簡報:由學生進行口頭報告,並以電腦簡報畫面輔助報告內容;時間15分鐘為限。
(2)評審詢答:由評審委員針對學生所報告之內容發問並由學生回答,採一問一答之方式(             審提問完畢,再由學生回答),時間以5分鐘為限。
(五)    簡報製作及發表注意事項:
1.每一參賽隊伍以OpenOffice.orgImpress製作一份簡報作品,字型一律使用標楷體,請勿使用其他字體,以免版面無法呈現,影響投影片版面。
2.簡報作品題目自訂,頁面建議以文字(綱要)及靜態圖片呈現,如有特效、動畫及聲音,請          注意避免干擾學生報告,請各隊指導學生製作簡報內容時應注意及尊重他人智慧財產          權,引述資料應註明來源;現場不提供網路連線。
3.發表時一律使用承辦單位提供之個人電腦及電腦內已儲存之各隊簡報、投影機、投影布幕等,發表現場不得更換簡報檔案。
 
六、 比賽時間與地點:
()比賽時間:預定比賽日期為1001213(),若有異動將公告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
()比賽地點:人力發展所研討室及101教室。
()若報名隊數踴躍,承辦單位得視實際需要另行增加比賽日期以利比賽之進行,參賽隊伍不得異議。
七、 評分方式:
(一)      評審委員:由承辦學校延聘二至三位具資訊教育專長之學者專家擔任。
(二)      評分標準:
1.線上預審:各隊簡報作品將先行送請評審進行簡報內容及製作技巧預審,佔總成績40%
2.現場評分:口語表達40%、團隊合作20%。以上合計100分。
3.參賽學生比賽過程之道具、服裝,不列入評分依據。
八、        獎勵
()錄取名額:由評審委員評選特優、優等、甲等若干隊;以上名額得因參賽隊伍之表現未達應有標準從缺。
()獎勵方式:獲特優、優等、甲等之隊伍就讀學校頒贈獎狀壹紙;獲甲等以上成績之參賽隊伍學生均頒給獎狀壹紙;指導老師則依「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獎勵基準」規定敘獎,以茲鼓勵。
九、   比賽結果公告:各場次比賽結果將於成績統計結束後公告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並以公文通知獲獎學校。
十、   經費:本項活動所需經費由嘉義縣政府相關經費項下補助支應。
十一、        承辦學校工作人員依「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獎勵基準」規定敘獎。
十二、        其他:本計畫若有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告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

十三、本計畫經縣府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